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339|评论: 18

[群众呼声] 巴中市恩阳区关公镇梁山村在耕地被个别党员大干部这下玩大了!

[复制链接]

  昨天从恩阳区国土自然规划局执法大队获息,恩阳区关公镇梁山村五组在耕地近些年破坏及其严重,区国土局执法大队2020年11月24号经过实地察看,回区后按照历史耕地测绘图与现在比较后,侵占在耕地特别严重,他们大慨估计现在在耕地有30多坐坟墓要被平坟复耕,他们尽快会组织人员对每坐坟一一核实看是否占用了耕地,他们也表态要严格执法,对占在耕地坟墓 必须复耕。


另外具知情人处了解到,最早2012年就有官官们以166.666……元一平米的价格把我们组的在耕地卖给党员干部安葬亲戚,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0-11-26 19: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11-26 20: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第一巡视组实实在在为人民服务

发表于 2020-11-26 22: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0-11-26 23: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都不准土葬,死不起了!最便宜的墓地都10几万!

 楼主| 发表于 2020-11-27 07: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治中国,和谐巴中,我们梁山村五组老百姓战斗了8年之久,感谢巴中第一巡视组及时刮骨疗伤,实实在在为人民服务!

 楼主| 发表于 2020-11-27 09: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本)
时间:2013-03-11 10:33   来源: 国务院法制办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1997年7月11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 1997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 根据2012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第六条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殡葬设施管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楼主| 发表于 2020-12-31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问政巴中

 楼主| 发表于 2021-1-1 08: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1 17: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1 18: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1 18: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1 19: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弓没有回头箭,我赵兵德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

 楼主| 发表于 2021-1-1 20: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1-1-1 20:40
看你帖子里,你妈的坟也在别人地盘,是不是也要拆迁,是不是也有黑幕,是不是也有保护伞?虽然不是占用的耕地,但是那是别人的地盘,强占别人的土地,是不是性质更加恶劣?是不是因为你有两个读法律的儿子,就可以为所欲为?是不是应该给你两个儿子的学校打打电话,看看这样是不是合规合法?

我觉得这个问题更严重,希望查一查,是不是有保护伞,是不是2个在学法律的儿子在给你撑腰。是不是2个儿子提供了保护伞,或者给你撑腰了。

 楼主| 发表于 2021-1-2 01: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2 01: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勿以官小而不廉,勿以事小而不勤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