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XF188L五月六号在重庆出了交通事故追尾,驾驶员小腿骨折,为了方便维修于五月十六日自费拖回广安事故车服务站,早上七点左右拨打太平洋保险公司报案电话,到现在七月二十号左右,定损员不定损不跟客户沟通具体事宜,这之间跟我联系了两次,一次告诉我要自付百分之二十材料费(我事故车购买保险的合同没有自付这一说),之后就不了了之,第二次联系我说我准驾车型不符,我就问了他我一个小货车难道要A1吗,之后又是不了了之,在没得办法的情况下事故车主申请广安市物价局到服务站现场定损价格,物价局定损价格出来后又联系保险公司定损员,一周后没得到保险公司任何回复,这个时候已经是事故车拖回广安一个半月了。在没得办法的情况下就要求服务站按物价局标准维修,在七月二十号的时候保险公司电话通知我要车主银行卡号给与交强险赔付的时候,我随便问了一下什么原因车损为什么还没定下来。工作人员马上查看了回复我是,因为故事车材料资料不齐,我马上联系服务站准备资料递给定损员后,在七月二十八号我主动联系定损员问具体情况,结果定损员告诉物价局定价太高,我就问他这个三个月时间你在干嘛为什么不在物价局定损单给你的时候提出,之后告诉我只有走法律程序,这明显是来耗我们的时间。恳求主管单位给与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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