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大利差下,千万房产也有人铤而走险选择代持炒房!
最近,深圳新房市场的一些炒房现象频上热搜,房产代持这种存在巨大风险的现象也再次进入视野。
面对持续发酵的舆论,深圳官方首次进行了回应。11月30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局长、党组书记张学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针对当前一二手房价格倒挂以及媒体反映的代持炒房等情况,政府部门正在研究综合调控政策,坚决打击市场投机炒作行为。
张学凡表示,深圳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决落实中央房地产调控政策,严格执行7月15日出台的“新深八条”规定。针对当前一二手房价格倒挂以及媒体反映的代持炒房等情况,政府部门正在研究综合调控政策,坚决打击市场投机炒作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大住房供应与保障力度,加快构建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努力让市场进一步回归理性,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代持人现身说法:“有人30万买我这个无房购房名额”
房产代持,指的是房产的所有权人将自己的房产登记在他人名下,由他人代为持有,即权利证书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并非真正的产权人,仅为名义上挂名的权利人。房产代持是买房人被限购或限制贷款时常用的一种对策,虽然当时能够顺利购买房产,但其中的法律风险不容小觑。
一位被投资客“盯上”的“准代持人”小张告诉记者,自己曾被几个投资客拉到一个群,商讨一起打最近深圳市场上的一些热门新盘,但小张与投资客需要私下签订房屋代持协议,最终给小张的报酬为30万元。
“大概的意思就是等5到6年后房屋可以对外出售时,就按照二手房交易流程来操作,卖出后投资客分钱。如果是到时候投资客自己有了房票,就过户到自己身上,但这种情况很少,因为多数情况都是好几名投资客联合一起炒房。”小张说,“我还必须配合投资客办理各种公证手续。说白了,就是不让我在持有期间擅自处理房产。”
“我也听说有投资者可要求房子买下后就去抵押贷款套钱出来。”小张说,“我很‘敬佩’这些投资客的勇气。”
对于30万的“名额费”,近几年没有买房打算的小张着实有些动心。“我听过好几个代持人在认真考虑后,还是拒绝了投资客的要求,因为自己想以后申请政府的安居房。”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近日撰文表示,“如此代持热戏,还要继续演下去吗?估计还会。为什么?因为一二手(价格)倒挂问题暂时无解,因此,如此代持游戏必然继续产生。”
专家意见:约束过户,取消购房资格
无独有偶,万科旗下在深圳的项目瑧山海家园正处于认购阶段,今日提示购买者市场变化风险、贷款风险,针对深圳“打新热”现象,不排除相关监管部门出台政策,保障“房住不炒”政策落地,并提示代持购房者风险。
11月28日,新华社发布一篇题为《抑制楼市“打新热”,需要“硬核”举措》的评论文章,直指近日备受舆论关注的“深圳万人抢房”事件。或许正如新华社评论中提到的:“打新热”现象警示,增加供给、新房限价之外,楼市调控还有很多事要做,比如更多地关注住房流向,加强对持有环节的调控,让税收杠杆发挥更大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房地产税制度,通过市场化手段抑制投资投机行为,或许能收釜底抽薪之效。在业内人士看来,深圳的楼市调控需要继续打补丁,更多细节的调控措施或正在路上。
对于代持风险和处置方式,风险是实打实存在的。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 “代持炒房”现象的出现,说明在购房资格审核方面还是有漏洞。此次深圳官方进行回应,也依然说明当局对于深圳房地产异常现象的关注。严跃进建议,对于此类购房的实际认购者等需要进行核查,建议通过签字等方式进行,约束此类住房后续的转让或更名。同时对于涉嫌代持的人,后续应该取消在深圳的购房资格等,这样才能形成威慑力。
央媒关注深圳楼市“打新热” 即将开征房产税?回应来了
11月30日,深圳将开征房地产税的传闻又一次在坊间流传,当地住建部门对此表示不做回应。
第一财经当日致电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一位雷姓工作人员就此事表示:“外部流传的消息来源不明,我们不做任何回应,一切以我们局发布的官方消息为准。”
从今年7·15深圳房地产新政出台后,二手房市场在经历一轮“猛涨”后最终熄火,在一二手房价倒挂的情形下,市场目光集体转向了“打新”。近期,被“打新”一族盯上的网红盘深圳“华润城润玺一期”,由于套利空间巨大,“众筹打新”“代持购房”等奇葩购房乱象更是层出不穷。
11月28日,新华社针对最近深圳“打新热”现象,刊发了新华时评《抑制楼市“打新热”需要“硬核”举措》,呼吁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房地产税制度,通过市场化手段抑制投资投机行为,由此大家对深圳开始试行房地产税的做法更加坚信,开始了新一轮的讨论。
从流传出的“深圳市房地产税征收试点运行方案”内容来看,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其对征收对象、征收时间、免征对象、征收税率有详细的描述。征收时间是2021年1月1日起试点运行,征收税率根据居民拥有的住房套数或面积不同而不同。如,针对拥有4套及以上住房的,第4套(产权人指定;未指定则默认为按时间顺序第3套获取产权的住房)按照市场评估值*4.5%/年的税额核定征收。
网上流传的“深圳市房地产税征收试点运行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方案是报送中央住建局审批稿,据公开材料显示,当前并无这一部门存在。多位财税专家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房地产税开征必须要先立法,目前这项工作正由全国人大牵头在做。在房地产税立法尚未完成情况下,任何地方都无权开征房地产税,因此深圳短期内不会开征房地产税。
近日财政部部长刘昆撰文谈“十四五”时期财税改革重点任务时,表示将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这意味着房地产税开征继续坚持立法先行原则,然后在房地产税法授权范围内,允许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选择开征时间、具体税率。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诉第一财经,房地产税有望在“十四五”时期完成立法,但会授权地方自主决定是否实施,估计不会普遍开征。
中国城市经济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宋丁表示,上面那个所谓“方案”虽然是伪造的,但其反映的深圳当下楼市所面临的房价高企、投机盛行的现象有可能引发房地产税提前推出,这种情况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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